新疆劳务派遣中出现**怎么办
(一)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所需费用符合**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保险**目录、**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保险**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保险**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保险**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保险**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依据《**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保险**补足差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保险**补足差额。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可以在各省的**保险条例或**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
(八)因工**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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