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劳务派遣被退回又遭解约该如何?
用人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该怎么办?遇此情形,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千万不能任性而为。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作出判决,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总计26362元。
2011年8月1日,45岁的穆兵与天润公司(皆化名)建立劳动关系。2013年8月,穆兵被天润公司派遣至某公交分公司担任公交车驾驶员。2014 年8月,因在工作中违反规定,穆兵被停止驾驶参加学习。2014年9月4日,穆兵被退回至天润公司。第二天,天润公司以穆兵违规违纪为由,向其送达通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于是,穆兵向巴南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天润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3250元。仲裁委随后作出裁决:天润公司支付穆兵赔偿金26362元。天润公司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不支付赔偿金。
庭审中,原告天润公司诉称,原告委托服务单位在合同期内对被告穆兵进行工作适岗考核,如考评不合格,原告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因被告连续旷工3天而依法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被告穆兵则辩称,自己没有旷工事实,天润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此外,穆兵表示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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