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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有哪些义务?

2024-05-04

 新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有哪些义务?(一)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派遣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非工作期间被要求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当地人民**规定的较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2)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向被派遣员工告知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安排、劳动规章制度、承诺的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等劳动条件。,提供劳动法律政策、权益维护手段及相关事务处理的指导性建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3)提供人事档案建立和管理服务的义务:这是劳动者被派遣后的一项额外义务,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履行,以确保劳动者的利益得到维护。(4)代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扣除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以上就是关于新疆劳务派遣小知识,想了解更新更详细的内容吗,还不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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